最高检:对过激涉诉信访可约束性保护

2013年05月24日03:5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邹帆 发自北京 日前,最高检颁布实施新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涉诉信访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检察机关办公区域或者门前实施自杀、自伤等过激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协助救治,必要时应当对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并视情节移送公安机关。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涉诉信访人员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检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时有发生,《条例》因此赋予司法警察相应的处置权。

  《条例》还规定,检察院司法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但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的命令和指令,检察院司法警察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最高检1996年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废止。

(原标题:最高检:对“过激”涉诉信访可约束性保护)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金正恩特使:愿接受中方建议同各方对话
  • 体育NBA-詹皇3双 热火加时绝杀步行者 视频
  • 娱乐张歆艺杨树鹏确认已领证 曝病榻前求婚
  • 财经事业单位养老改革遇阻:改后待遇降低
  • 科技深圳市交委:打车软件不成熟影响监管
  • 博客李承鹏:公布赈灾账目 天体营里的女人们
  • 读书市委管家权力博弈:秘书长大结局
  • 教育毕业后平均薪酬低致一流高中生不愿学医
  • 育儿海关总署辟谣:奶粉限邮令是假消息